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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03-20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坚实广博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在体育学相关领域或方向有深入研究,具备良好学术道德,适应体育事业发展需要,有较强独立从事创造性体育科学研究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考方式

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

三、招生计划

依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规定为准。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专长及前期相关学术成果;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良好的科研培养潜质,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5.学历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②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 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6年及以上(自获得学位至博士入学之日),获得有体育学硕士授权点院校的体育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及其成绩证明;近五年内在国内外高水平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3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第一作者),或近五年内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排名第1位)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经审核确认已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注:持境外硕士、学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报考博士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外语水平(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425分;

2.国家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3.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5)55分以上;

4.雅思(IELTS)成绩≥5.5分;

5.托福(TOEFL)成绩≥80分;

6.GRE成绩≥1300分(新标准260分);

7.在教育部认证的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院校已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8.具有国际级运动健将等级,或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及世界杯比赛,获个人项目或团体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教练员,作为主教练或助理教练,指导运动员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比赛,获个人项目或团体项目前三名。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英语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

以上外语水平条件应在招生简章发布日期前取得。

(三)成果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高水平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及以上(中文期刊以中国知网收录检索为准);

2.在奥科会等国际学术会议或全国体育科学大会以及其他学科一级学会举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作口头报告;

3.主持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参与省部级(前三)、或国家级(前五)教学科研项目;

4.公开出版著作(译著)或教材(本人撰写或翻译5万字以上/部);

5.获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

6.在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或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或全国体育产业创新创业大赛,或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等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或相当级别名次);

7.硕士阶段获得国家级奖学金,或获得省(市)级优秀毕业生,或获得省(市)级优秀学位论文;

8.具有国际级运动健将等级,或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及世界杯比赛,获个人项目或团体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

9.具有高级职称的教练员,作为主教练或助理教练,指导运动员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比赛,获个人项目或团体项目前三名。

以上成果应与所申报的专业相关,在论文集、专(辑)刊、增(特)刊、电子刊、一号多刊、半月刊、旬刊等(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除外)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申请成果。

第1至7项须为近5年内取得(期限以招生简章发布日期向前推算)。第8至9项须在招生简章发布日期前取得。论文、著作等均以见刊为准,课题、获奖等均以证书期限为准。

以竞赛成绩作为成果条件的运动员、教练员,其招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实际招生计划的10%,竞赛项目限奥运项目(获得竞赛成绩日期所处的奥运周期正式项目)或武术项目。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1.考生须在2024年3月18日至4月3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2.报考费140元,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需要说明的是,不参加考试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者的报名费不予退还;报名费逾期未缴者,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需在2024年4月7日之前按照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1.报考“申请-考核”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务必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否则报名无效。

其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定向就业考生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应届硕士研究生(非定向)需所在学校研究生院或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往届硕士毕业生(非定向、无单位)需所在街道、乡镇(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签字盖章。

2.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在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在国外或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附件2),盖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如考生无工作单位,可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教师等体现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的荣誉称号证书。

5.硕士期间成绩单,并须加盖出具部门公章(硕士-研究生院(处)或成绩档案-档案馆)。

6.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国家一级及以上裁判员,以及其他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具有较高等级水平的资格证书。

7.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

8.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课题、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材料或其他可加分的成果证明。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开题报告、详细摘要和目录)。

10.考生个人自述(附件3)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附件4)。

11.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附件5)。

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的其他要求:

(1)须将上述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按照附件6制作目录,且将所有材料扫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不超过25M),在截止日期前发送至邮箱:tjus10071@tjus.edu.cn,邮件主题须注明“博士报名+姓名+报名号”。

(2)纸质材料务必以EMS方式邮寄至天津体育学院研招办(以截止日寄出材料为准,邮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天津体育学院研招办)。

(3)纸质材料使用燕尾夹固定,请勿装订。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须完全一致,如出现不一致将视为“审核不通过”。

(4)为便于申请材料审核,请填写《申请材料汇总表》(附件7),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jus10071@tjus.edu.cn。

(5)请考生按要求提交以上所有材料,材料不全视为报名无效。材料以截止日期前所提交的为准,逾期不再接受补充材料。

(三)材料审核

由相关学科领域专家组成材料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根据各学科专业博士生培养要求,参考评分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附件8)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打分,根据评分高低排序,60分及以上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名单及考生材料在科研与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

注:荣誉称号评分不累计,以最高为准。论文、项目、专著、获奖等成果评分中基础分(15分)不累计,加分项可累计,但总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时间拟定于2024年4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综合能力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单项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按英语听说能力考核(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80%)进行折合。

各二级学院在综合考核结束后对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报科研与研究生处。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将在复试期间进行。

(五)录取

根据报考材料审核成绩(30%)和综合考核成绩(7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进行拟录取人员公示。公示期满且公示期内无异议,发布正式录取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有关证明。如发现学术抄袭、造假或有重大隐瞒等行为,将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我校。

(二)申请人入学时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五)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复试、录取、入学及其他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博士招生相关人员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本单位博士招生的应主动回避。

七、学制与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为四年,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

八、联系方式

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10室)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联系电话:022-23016498

天津体育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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